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和单位 : 为深入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进我市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的广泛开展,激励全市人民以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推动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定于2009年8月至10月举行上虞市第十届运动会。要求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分别组团参赛。希接文后,精心准备、周密安排,积极参加比赛,确保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 附件: 1、上虞市第十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2、上虞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上虞市第十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丁如兴 副主任:陈志君 王均寅 方 静 执行副主任:徐 耘 宣霞金 委 员:李坚奋(市府办) 黄梅龙(组织部) 叶 方(宣传部) 倪才明(机关党工委) 任一芳(总工会) 赵浪平(团市委) 章幼娟(妇 联) 蒲伟明(文广局) 陈建华(公安局) 陈鑫淼(财政局) 丁伟年(人事局) 沈天明(劳保局) 章兆钧(教体局) 许世根(教体局) 陆宏毅(教体局) 孙卫国(教体局) 丁福军(教体局) 樊纪星(体育总会) 秘书长:李坚奋(兼) 副秘书长:陆宏毅(兼)
附件2 上虞市第十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健身,检阅我市体育工作成就,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社会化进程,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服务。 运动会旨在发扬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以“参与、健身、团结、进取”为主题,遵循热烈隆重、安全圆满、节约实效的原则。 二、主办单位 上虞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上虞市教育体育局 上虞市体育总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8月至10月在百官等地举行,各单项比赛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加办法 1、以乡镇(街道)、系统(部门)、民营企业为单位组团参加。 2、比赛设乡镇(街道)甲组,乡镇(街道)乙组,系统(部门)甲组,系统(部门)乙组,民营企业组共5个组别。 乡镇组按人口多少划分,3万人口及以上为甲组,3万人口以下为乙组;系统(部门)组原则上按规模大小组团,人数在200人及以上为系统(部门)甲组,人数在200人以下的为乙组,各组别代表团参考名单附后。民营企业组为职工人数在500人及以上工业企业组团,原则上工业企业前20强必须组团参加(请所在乡镇街道负责通知)。 3、运动员参赛由各乡镇(街道)、系统(部门)、民营企业统一组织报名,运动员参加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各代表团团部工作人员可报正副团长1-2名,工作人员2-5名。 4、举行开幕式和颁奖仪式,参加入场仪式的各代表团要求服装整齐统一,并备好2米×3米的彩旗一面,颜色不拘,旗杆由大会统一准备,旗面统一字样为××乡镇(街道、系统、部门、企业)。 六、竞赛项目 1、乡镇(街道)甲、乙组(13项) 田径、男子篮球、女子拔河、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武术、木兰拳、门球、气排球、地滚球。 2、系统(部门)甲、乙组(14项) 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三人制)、女子拔河、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武术、木兰拳、门球、气排球、地滚球。 3、民营企业组(8项) 田径、男子篮球、女子拔河、乒乓球、羽毛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 七、运动员资格 1、凡户籍在上虞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991年7月31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可报名参加比赛(在校高中生与职高、体育中专生不得参赛)。现工作地在上虞,年满18周岁的非上虞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在上虞缴纳一年以上(2008年7月以前)养老保险的,也可报名参加比赛。 2、运动员必须遵纪守法,经医疗卫生部门检查身体健康者。 3、参赛资格确认采用系统(部门)、企业优先于行政区域的原则,具体确认原则如下: ⑴户籍在乡镇(街道),工作在系统(部门)、企业的正式在编职工,优先服从于系统(部门)、企业报名参赛; ⑵未组入系统(部门)、企业代表团的正式在编职工,可报名参加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的代表团; ⑶户籍在乡镇(街道),非系统(部门)的正式职工,一律按户籍所在地报名参赛; ⑷系统(部门)代表团的运动员必须是所属系统(部门)的正式在编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 4、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团,参加一个大项的比赛。 5、运动员资格请各代表团严格把关,有争议的事项,由大会组委会裁定。 八、竞赛办法 1、竞赛采用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办法; 2、各组别分别比赛,录取名次,计算代表团总团体分; 3、各项比赛的具体办法和规定按各单项竞赛细则执行; 4、篮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和乡镇(街道)乒乓球、羽毛球比赛提前进行。开、闭幕式和其它各项比赛在10月份集中进行。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1、单项:各单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如报名人(队)数仅为八人(队)或不足八人(队),则减一录取,其计分办法不变;如报名人数仅为一人(队),则由大会编排组提前通知改项。男子篮球比赛得分以3倍计分,前三名以3、2、1计算金牌,女子三人制篮球得分以2倍计分,前三名以2、1、0.5计算金牌。其余大项中集体项目得分均以2倍计分,计1枚金牌。田径团体名次不再计金牌和团体分。 2、团体:乡镇(街道)甲、乙组团体均取前六名,系统(部门)甲、乙组团体均取前八名,民营企业组团体取前八名,不足八队,全额录取。以代表团各项目总得分的多少录取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总团体分相等,则以金牌数多者列前;如再相等,看银牌数,以此类推。 十、奖励办法 1、团体奖:按录取名次,分别授予各组团体总分名次获得者奖杯一座; 2、集体项目奖:各单项中的集体项目获得者均发给奖牌; 3、单项奖:获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发给奖牌和证书; 4、代表团设“优秀组织奖”。各单项设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办法另定),获奖者分别授予奖牌或证书。 十一、报名与报到 1、报名:第一次报名:各代表团于2009年6月10日前,填报团长、副团长、工作人员名单,并预报参加比赛的项目(甲组不得少于6大项,乙组不得少于4大项,民营企业组不得少于5大项),少于规定项目的只取单项名次,不计团体总分,不排团体名次。各代表团将报名单寄送到市教体局体育发展中心朱伯根同志处(地址:体育场路12号,电话:82213031、82182262)。 第二次报名:各代表团按单项竞赛规程的要求,填报好参加篮球、游泳、中国象棋、围棋及乡镇(街道)的乒乓球、羽毛球报名单,并与运动员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一起,于2009年8月5日前寄送大会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同上)。 第三次报名:请各代表团将其余参赛项目的报名单,并与运动员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一起于2009年9月5日前寄送到大会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同上)。 2、报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要求报到。 十二、裁判工作人员 各项目比赛裁判长和主裁判、大会工作人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抽调。 十三、经费 1、各代表团参赛交通费,膳宿费自理。 2、裁判工作人员费用及其他会务开支由大会负责。 十四、本规程总则解释权归大会组委会秘书处
各组别代表团参考名单 1、乡镇(街道)甲组 百官街道、曹娥街道、东关街道、道墟镇、沥海镇、崧厦镇、丰惠镇、小越镇、章镇镇 2、乡镇(街道)乙组 梁湖镇、上浦镇、长塘镇、汤浦镇、下管镇、永和镇、驿亭镇、谢塘镇、盖北镇、岭南乡、陈溪乡、丁宅乡 3、系统(部门)甲组 教体局、文广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交通局、广电总台、水务集团、卫生局(药监局)、财政地税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利局、农林渔牧局、杭州湾上虞新区(港务局)、供电局、工商局, 电信局、邮政局、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商贸国资总公司、供销总社(医药总公司)、机关党工委(市委办、 市府办、人大办、 政协办、市纪委、 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人武部、 政研室、招投标监督办、科技局、服务业发展局、新居民事务局、残联、政法委、便民中心、统计局、招投标中心、风景旅游局、文联、气象局、审计局、上市金融办、团市委、妇联、党校、总工会、科协、工商联) 4、系统(部门)乙组 行政执法局、外经贸局、围垦局、发改局、社保局、民政局、质监局、建管局、经贸局、粮食局、人事局、计生局、上虞日报社、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国税局、烟草公司、移动公司、人行、中行、交行、中信银行、农发行 5、民营企业组 500人以上工业企业 上述分组若有异议,请于6月10日第一次报名前与组委会秘书处朱伯根同志联系。
来源:上虞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