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公开出让陈溪乡太平山村棋盘岩建筑用花岗石矿采矿权的批复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对陈溪乡太平山村棋盘岩建筑用花岗石矿采矿权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虞土资〔2008〕48号)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采用有政府保留底价的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位于陈溪乡太平山村棋盘岩的建筑用花岗石矿采矿权。矿区设定开采规模7万吨/年,矿区内蕴经济资源量为37万吨,采矿权出让期限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五年(包括建矿及办理各类证照时间)。起拍价65万元。
  2、本次采矿权拍卖收入采取一次性收取方式。出让收入扣除地质储量简测费、评估费、山林面花补偿费、坟墓迁移费、林地占用费、公证费等费用后,20%上缴省财政;20%纳入市财政专户,专项用于地质灾害治理和矿山复绿治理等;40%返给所在乡,用于对矿山的日常管理等;20%返给所在村,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和其他公益事业等。
  3、矿区、开采场地和进出道路内的山林面花补偿和坟墓迁移等事宜由陈溪乡政府和太平山村委负责处理;涉及林地占用的,由受让方向市林业主管部门报批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分别由市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具体书面要求,作为拍卖补充文件予以明确。
  4、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拍卖公告和须知。
  希接文后及时予以公告,并按程序抓紧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来源:上虞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