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方便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有关住宅小区及建筑物命名如下: 一、位于百官街道望山路以东、王充路以南、大普路以西、市民大道以北的国大二期地块,由上虞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国大花园”。 二、位于百官街道J5地块以东、王充路以南、凤鸣路以西、德盛路以北的J6地块,由上虞华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高层建筑物命名为“锦茂大厦”;位于百官街道J4地块以东、王充路以南、“锦茂大厦”以西、德盛路以北的J5地块,由上虞华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高层建筑物命名为“锦瑞大厦”。 三、位于崧厦镇共和村农田以东、环城北路以南、共和村以西、河西大道以北的原木材市场2号地块,由上虞市千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千秋滨海假日”。 四、位于盖北镇庙闸路以东、盖北中学以南、排涝河以西、盖北路以北的RG13-2-东、RG13-2-西地块,由上虞市千秋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千秋锦绣新城”。 五、位于道墟镇龙盛大道以东、五联河以南、西直河以西、泾肖北路以北的中联村地块,由上虞华越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命名为“华越景苑”。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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